德州开先例!市民拥加密币列权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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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愈来愈多民众使用现金应用程序、Venmo、网络银行等在线交易取代现金或支票,加上不少人对央行数字货币业务感到担忧,,美国德州众议会日前以136票通过,由众议员卡普里莱内(Giovani Capriglione)提出的HJR 146众议会联合决议法案。

德州布朗伍德新闻(brownwoodnews.com)报导,该法赞成将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纳入权利法案。若该案在参议会通过,获得州长签署,德州可能成为第一个将使用加密货币作为个人权利的州,在没有政府禁令的情况下,将人民可拥有数字、加密货币的权利添加至「德州权利法案」(Texas Bill of Rights)。

HJR 146修正德州宪法(Texas Consitution),规定「在商品和服务交易时,人们有权拥有、持有和使用双方商定交易媒介的权利,包括现金、硬币、黄金、数字货币或私人发行的代币等,这些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HJR 146进一步修正,使政府不能禁止德州人拥有现金或现金替代品,包括加密货币。提供「共同商定的交换媒介」,也赋予企业拒绝数字货币权利。

富比士(Forbes)在一篇文章中,解释央行业务的负面影响,及加密货币因其去中心化的性质,能使拥有者受益之处。

央行可查阅民众数据,包括社会安全号码、身分证、消费习惯、地址、人口统计数据与工作地点等。有了集中式银行业务,德州财产隐私可能会遭盗用,或被黑客入侵。

富比士指出,比特币(Bitcoin)最初目标是「消除对受信任第三方的需求,两个交易方直接进行买卖,不必遭受基于信任的模式出现的第三方弱点。」

这项HJR 146法案,是在愈来愈多银行和货币交易转移至数字平台,金融业者积极让民众使用他们的金融服务情况下所制定。

该法支持者之一,德州宪法运行小组(Texas Consititution Enforcement group)认为,是时候承认美国人使用数字货币和抵销央行业务增长的权利。

该小组写道,「保持德州强大和不受联邦干预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保护德州人财务健康和隐私。不稳定的美元会摧毁德州人一生创造的财富。德州不能允许全球金融菁英,强迫德州人使用他们的服务,并替其付费,将他们所有的金融鸡蛋放进同一个蓝子,任由贬值和没收。」

德州宪法运行小组并指出,该法目的,是可在联邦司法机构中,援引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9th Amendment),替所有美国人打开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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