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
隶属于美国司法部。移民法的执行权属于司法部长,但司法部长通常授权移民局,因此移民局即成了移民法的核心执法机构。
其专门负责处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请案、外国人的入境与出境、边界巡逻、逮捕并递解非法外国人、难民审查、惩罚非法雇用等等。
普通外国人打交道最多的是其直接受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请的四个地区移民服务中心以及处理日常移民事务的移民支局和办事处。
权益相关
在对签证申请的决定权方面,美国境外使领馆几乎拥有某种绝对的自决权,用中国人的话来讲,颇有一种"天高皇帝远"的感觉。但美国移民局由于完全按照移民法的规定及程序运作,具有规范化的特征
审核制约
无论是移民总局的行政申诉处,还是移民法官、移民上诉委员会或者联邦法院对移民上诉案的裁决,对移民局均有制约力。
申诉途径
大多数申请案如果受到移民局拒绝,申请人均有申诉的机会,直至向联邦法院上诉。此外,移民局本身也提供非正式的申诉途径,比如要求移民局对申请案"重新考虑"。移民局对非移民申请除个别情况外,一般不进行面谈。
审核标准
由于绝大部分申请案统一由移民局的四个服务中心受理,在审核标准上基本相同。
酌处权
同海外领事一样,移民官对申请也有相当的酌处权。但由于申请人有较多申诉的途径,因此在实际上,酌处权的运用在获准的案例上多于被拒绝的案例。
拒绝申请
同海外使领馆刚好相反,移民局对任何被拒绝的申请案都会给予书面通知,并告知其详细的拒绝原因。
不能选择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只能按其居住地或业务所在地向指定的移民服务中心或地方移民局提出。
不过,对申请人而言,拥有更大的身份选择范围并不等于能够获得正确的选择,正如拥有更多的申诉途径不一定申诉成功一样。
2003年3月1日,成立69年的美国司法部移民局 被纳入国安部,分为「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海关及边界保护局」以及「移民及海关执法局」3个机构。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提供与过去移民局相同的服务,所有的移民表格及文件资料都仍照常受理,民众权益不会受影响。
民众付费支票须写公民及移民服务局(BCIS),但在的过渡期,该局也收抬头为移民局(INS) 的支票.
原移民局申请表格仍持续有效,民众可利用免费电话索取或上网下载列印表格,但应按申请表格的指示邮寄至地区办公室,所有新文件都将自动转往新的处理单位。
新版的规划入籍申请表
美国移民局在2014年2月4日宣布将启用新版的规划入籍申请表(N-400), 请广大准备入籍的华人在填写表格时注意本次变动。
对于本次新修订的入籍表格,移民局表示将通过新技术提高合法居民入籍的处理速度。
由于反恐的需要,美国政府启动了新的情报改革计划,国会亦在2004年和2007年通过了防恐怖主义法案和儿童士兵防治法。
以往移民局更加注重入籍申请人的道德和品质问题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的问题,但是新修订的入籍申请表还涉及了申请人是否会影响美国国家安全考虑。
本次新修订的表格还在每一张申请表中采用了二维码技术,移民局表示这将大大提高移民局的处理速度,比如将更有效的将表格信息输入至移民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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