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拉电线私种1650株大麻,南加三华裔遭联邦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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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执法部门7日突袭逮捕南加州3名华裔,指控他们涉从中国汇入几百万美金在奇诺、安大略和奇诺岗购买房产物业,其中7处用于非法种植大麻。律师认为,这3名非法种植大麻的华裔,将面临五年以上的监牢。

偷拉电线私种1650株大麻,南加三华裔遭联邦逮捕

大麻(图源:网易)

据悉,南加大洛杉矶37岁的奇诺居民李林(音译,或Aaron),42岁的阿罕布拉居民Ben 陈,及44岁的帕萨迪纳居民Jimmy余分别在洛杉矶联邦法院受到指控,罪名为制造和销售大麻,或拥有待售的大麻产品。

执法人员在逮捕行动中搜查李林的家缉获至少8万美元现金,在7间涉嫌非法种植大麻的物业房产内发现1650株大麻植物。据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执法当局将没收这7间总价值超过500万美金的房产。检察官称,房产经纪人李林精心策划,通过隐瞒房产真正的所有人而购买民居住宅,再将房屋改造成大麻种植,经营,贩售点运营,大部分加工过的大麻产品都已经卖给加州及内华达州的客户。

根据法庭文件,李林负责买入物业房产,成立了空壳公司用以管理这些物业,包括缴纳房产税和水电气等各种物业管理费用。为了撇清自己,与这些房产物业保持距离,李林雇用陈姓和余姓华人管理日常运作,包括向外州销售大麻,回收大麻销售收益等。

据悉,李林还涉及通过旁路拉线等做法非法窃用公共设施电力,及在大麻种植屋内秘密使用高压电,造成周边邻居住宅的火灾危险。

律师:联邦严打非法种植及销售大麻,华人业者应引以为戒

加州通过第64号提案以来,大批业者以为有了加州大麻业合法的护身符,华人社区近几年似乎掀起一股大麻业的风潮。这次联邦执法部门突袭逮捕3华裔事件,洛杉矶律师邓洪表示,联邦执法部门突然对大麻种植开刀,这表示虽然加州法例让大麻合法化,但是联邦仍会积极取缔非法种植及销售大麻的行为,有意涉及大麻业的华人业者应该引以为戒。

邓洪律师解释说,依照一九三0年联邦管制药物法案,大麻为第一级管制毒品,使用或持有大麻作为自用为轻罪,最高可被判一年的牢刑,而非法种植或出售大麻为联邦重罪,可以面临五年到二十年的牢刑。虽然目前全美有十多个州已经允许大麻合法化,但是联邦层面仍然视大麻为毒品。

虽然加州选民投票通过第64号提案将娱乐大麻合法化,许多州议员也试图要求联邦执法机构不要起诉大麻案件,但是联邦执法机构依然提出起诉。邓洪指出,联邦执法主要集中在跨州销售大麻以及住家非法种植大麻的行为。即使加州允许民众在家种植六棵大麻作为自用,但是,业者要合法种植大麻,不仅要获取加州大麻管理局颁发的种植执照,还要获取当地市政府的营业许可。目前华人纷纷开始投入大麻行业,大都是将民宅改为大麻屋, 这种做法不仅触犯当地市政府的规定,而且还违反了加州法规及联邦法规。

因此,除了可以提诉非法种植大麻的业者被判处五年以上的牢刑以外,联邦政府还有权没收所有涉及到非法种植大麻的大麻屋。这里提醒出租屋业主,出租房屋前最好做好信用及背景调查,并定期抽检自己的房产,以免房屋被改作大麻屋而可能被联邦政府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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